推进高校分类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是上海高等教育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的重要举措。按照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流程,将在各高校自评的基础上,经数据测算和赋分,并结合专家组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评价,综合得出每一所高校在相应“四列纵队”中的位置,分类评价的结果将作为调整优化高校资源配置、进一步向高校“放权松绑”,高校评先奖优和高校党政负责同志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为了更好的落实2018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4月24日上午,在第一会议室,学院召开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院长魏华主持,十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魏华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二是认真研究,科学填报;三是工作统筹,数据一致;四是报告体现文字水平,不断提炼内容;五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发展规划处处长吴政春传达了上海市教育委员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召开的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撰写高校自评报告和填报指标数据表做了详细的说明。
